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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商会超越自我组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暨《税务、法律知识》讲座

530日,虹桥商会超越自我组、第八党支部在执行会长陈芬兰、邵敬标带领的组委会和小组秘书长钱志春的组织下,在商会会议室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暨《税务、法律知识》讲座。讲座邀请了虹桥税务分局局长章勤,浙江乐泰律师事务所、温州市人民政府立法专家陈建远律师,浙江乐泰律师事务所民法典讲师团成员、资深律师徐文轶。

章勤局长率先开始税务知识讲座,他指出了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后果和主要原因,表示自金三税务系统上线以来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情况明显减少,一般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有几大特点:一是团伙作案;二是空壳公司暴力开票;三是富余发票流入制造业;四是公司财务素质偏低;他希望大家要注意这四方面事情,不要主动参与因小失大触犯法律,最终落得人财两空。他还讲解了大部分公司的共性问题如开小额税票、企业税率要求、技改优惠政策、发票的真假辨别、税收策划等问题,他希望大家要做账真实,培养开票意识,重视多渠道了解政策,合理利用政策红利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依法合规经营企业。

陈建远律师讲解了民法典演变的过程,表示如今的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翔实的规定。

徐文轶律师就民法典的物权编和合同编展开了讲解。他重点讲解了物权编中的担保物权,将其分为抵押、质押、留置、混合担保、公司担保和新借旧贷6方面讲解。合同编重点讲解了保证,分为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和保证诉讼时效三方面。他用法律法规结合事实案例的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几个方面的重点,与会人员大部分是企业主和财务负责人,接触相关事项较多希望大家要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签订有关合同前应当咨询律师,不要因不了解从而造成经济损失乃至触犯法律。

商会理事王旭友领学了《习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文件。

商会理事蒋永明主持了会议,会议上还颁发了超越自我组2020年度先进奖、优秀奖等几个奖项。

 

 

小组秘书长钱志春通报了小组下半年的活动计划,表示要根据《虹桥商会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方案》赴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纪念馆开展一次红色之旅,开展一次外出学习考察,还有一次到虹商服务驿站的职能站所开展慰问活动,希望大家积极配合参加。

商会执行会长陈芬兰表示今天的活动非常有意义,大家带着自己公司的财务人员共同学习税务和法律知识,对于企业正常运行有着良好的帮助。她希望大家还要自主的不断学习,作为企业主或者财务人员需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该纳的税一分都不能少,这不仅仅是公民应守的法律更是为社会作出贡献的渠道,要求大家依法纳税,合理利用政策法规享受该有的红利,在自身健康发展的情况下积极为社会做贡献。

 

■本文:王政天、高泉智(图)